公司新闻/2019.01.28
无限极进一步响应“百日行动”的整改措施

2019年1月8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3部委联合发出《关于开展联合整治“保健”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》。

响应通知要求,1月9日,无限极第一时间成立由行政总裁领导的专责项目组,全面开展 “自省自查自纠”,对各分公司、服务中心、专卖店、经销商展开专项大检查,以实际行动拥护、配合“百日行动”。

媒体报道陕西、河南等地无限极消费者投诉事件后,公司高度重视,立即就报道内容进行核查,并派专人跟进,积极处理。

按照政府要求,结合消费者投诉和媒体报道,公司对研发、生产、销售及服务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梳理,逐项检查。我们发现,公司存在经销商管理制度不完善、主体责任不明确,对经销商夸大、虚假宣传行为查处不力,对私自制售、传播、使用夸大、虚假宣传违规资料的行为监管薄弱,同时对消费者的投诉处理方式单一、人文关怀不足等问题,教训深刻。

本着正视问题、承担责任,狠抓重点、坚决落实,集中整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的指导原则,公司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全面整治夸大、虚假宣传和强化公司对经销商管理的主体责任等方面,以更高标准、更严要求制定了专项整改措施,切实回应消费者、公众、媒体和政府的关切与期望。

专项整改措施如下:

1.在服务中心、专卖店等经营场所及销售各环节张贴、发布“保健食品不是药物,保健食品不能治病”的警示语;

2.建立销售终端监控系统,运用大数据智能监测单笔额度较大的保健食品消费,自动提示消费者享有的知情权和选择权;

3.严格执行退换货制度,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的各项政策,加大对一线员工的授权,以快速、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;

4.联合第三方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基金,快速、妥善处理消费纠纷;

5.暂停审批专卖店三个月,以分公司为单位开展专卖店规范经营专项培训,要求所有专卖店签署《规范经营承诺书》;

6.加大投入,开展对专卖店、经销商的巡查和第三方暗访; 

7.下大力气,重点查处夸大、虚假宣传行为,对宣传“保健食品代替药品”等违规行为,一经查实,一票否决,从重从严处罚;

8.建立有奖举报制度,设立打假维权基金,重点打击私自制售、传播、使用夸大、虚假宣传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;

9.建立长效机制,健全《经销商管理制度》,进一步规范经销商的行为,明确并落实企业对经销商管理的主体责任;

10.建立“分公司规范经营责任制”,将“规范经营责任”纳入分公司负责人的考核指标。

我们将以开放、坦诚的态度,主动配合“百日行动”,坚决整改,确保公司规范经营、健康发展。同时,欢迎消费者、媒体和社会各界继续关注和监督! 



无限极(中国)有限公司

2019年1月28日



本文为无限极中国网站(www.infinitus.com.cn)原创文章,未经授权禁止转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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