业务守则及相关规定/2025.12.18
社交媒体使用规范

社交媒体使用规范

(2018年1月1日发布,2025年12月18日更新)

 

社交媒体已成为业务人员展示专业形象、传播品牌价值、服务顾客的重要渠道。为保障业务人员个人发展与公司声誉双赢,帮助业务人员在合规前提下用好各类社交媒体,讲好产品故事,传递健康理念,公司特制定本规范。


一、定义

社交媒体是指基于互联网技术构建的、支持用户通过文字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等形式进行内容创作、分享与互动的数字化平台或工具。

本规范所称社交媒体包括但不限于:微信、微博、博客、视频平台(如抖音、快手)、音频平台(如喜马拉雅)、直播平台、网页、论坛、即时通讯工具、社交类应用程序,以及具备社交互动功能的AI智能体等。


二、基本规范要求

1.遵守法律法规与社会公序良俗

业务人员在社交媒体上的所有行为,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不得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以下内容:

1) 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;

2) 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,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;

3) 制造社会恐慌,扰乱社会秩序或破坏社会稳定;

4) 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、封建迷信;

5) 包含黄赌毒、暴力、凶杀等信息或教唆犯罪;

6) 歪曲、丑化、亵渎、否定英雄烈士及其事迹和精神;

7) 侮辱、诽谤他人,泄露他人隐私,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;

8) 其他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或公序良俗的禁止性内容。


2.规范账号注册与身份标识

1) 账号名称、昵称、头像、封面或域名中不得使用公司名称、商标、品牌标识;

2) 不得通过模仿、近似、谐音等方式注册与公司名称、商标、品牌标识相关的“高仿”账号;

3) 禁止使用国家领导人、政府官员、公司行政领导或市场高阶人员的姓名、头像、职务等进行账号命名或形象包装;

4) 账号应体现个人特色,不得冒充他人、盗用他人信息或使用虚假资料。


3.明确身份边界,不代公司发声

1) 个人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,不得以公司名义发布通知、声明或政策解读;

2) 不得冒充公司行政员工或市场领导人,维护公司形象和权威性。

4.善用智能工具,严守内容责任

1) 合理运用人工智能(AI)等新技术工具辅助内容创作,并对所发布内容(含AI生成内容)承担最终责任;

2) 发布AI生成内容前,须严格审核其准确性、真实性及合规性,确保符合本规范各项要求。


三、线上社群与沟通方式

1. 禁止滥发行为

1) 不向未建立有效联系的对象主动推送业务信息;

2) 对已明确表示不愿继续沟通的对象,应停止推送业务信息;

3) 不通过非本人的社交媒体账号或公开区域(如他人评论区、公共群聊、论坛帖子等)发布个人二维码、加入链接、购货链接等业务相关内容。


2. 社群管理责任自负

1) 对所建微信群、直播观众群、粉丝社群等成员的言论负有监督责任;

2) 发现违规内容应及时制止或清理。


四、线上推广产品与事业机会

1. 宣传内容须真实准确,杜绝夸大宣传

1) 严禁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疾病治疗、预防功效;

2) 不得对事业机会进行夸大、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;

3) 所有公司和产品信息须依据官方发布的图文、视频等素材,不得擅自剪辑、修改或曲解原意。


2. 推广应基于官方素材与真实体验

1) 优先使用公司官方发布的图文、视频、文案;

2) 自创内容需符合品牌调性,传播正能量,可结合健康生活方式、养生知识等场景自然融入产品介绍,但不得攻击、贬损竞品或其他品牌。


3. 不得利用公司资源推广非公司业务

1) 禁止在公司专属社群、会议、直播中推广非公司提供的产品、活动或服务;

2) 不得将公司业务模式套用于其他商业活动。


五、内容制作与知识产权

1.尊重版权与肖像权

1) 使用他人照片、视频、音频、文字内容前,须获得合法授权;

2) 不得擅自使用公司领导、明星、公众人物肖像进行产品代言式、背书式宣传;

3) 可转发公司官方账号(如“无限极”视频号、公众号)内容,但不得添加误导性文字、篡改画面或用于商业变现。


2.规范使用商标与品牌

1) 不得在账号名称、头像、背景图等位置使用公司商标、产品名称或LOGO;

2) 不得注册包含“无限极”“养固健”“心维雅”“萃雅”“植雅”等字样的域名或社交账号。


六、公司监督权与处理措施

如公司认为业务伙伴发布或转发的内容可能损害公司声誉、扰乱市场秩序或存在其他不当情形,有权要求其立即修改或删除相关内容、关闭相关账号、配合调查,并依据《业务守则》采取相应处理措施。情节严重者,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文章不错,点个赞吧

评论
评论0
查看全部0条评论
热榜

    推荐

    换一换

        文章不错,点个赞吧

        相关推荐